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年3月**日组织 鹿泉区〔 **** 〕 **6、〔****〕**-**、**-**号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鹿泉区〔 **** 〕 **6、〔****〕**-**、**-**号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产业类型 | 经济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鹿泉区〔****〕**6号 | 大李庄村地以东、储备地地以南、郑家庄村地以西、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以北。 | ****.** | 工业 | ≥1.0,≤2.5 | ≤** | - | 装备制造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 | **0 | ** | **0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储备地以东、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南、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储备地以北。 | ****.**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年**月**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1 | 5 | **1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东、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南、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 ****.**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年4月2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 | 2 | **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东、河北新合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西、石家庄君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 | ****.**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年**月8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 | 2 | **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欣和润泰电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东、石家庄国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南、储备地以西、河北新合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北。 | ****.** | 工业 | ≥1.3,≤3.0 | ≤** | - | 电子信息产业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截止****年4月3日止(与周边相邻地块使用年限一致)。 | **8 | 7 | **8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南新城村、方台村,昌盛大街以东、云开路以南、储备地以西、龙泉路以北。 | ****1.** | 工业 | ≥1.3,≤3.0 | ≤** | - | 智能制造类(标准地)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万元/亩。 | ** | **** | ** | **** |
鹿泉区〔****〕**号 | 位于获鹿镇三街村,海山大街以东、三街村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4.** | 零售商业 | ≥1.0,≤ 3.0 | ≤** | ≥** | - | - | ** | **** | ** | **** |
鹿泉区〔****〕**号 | 位于获鹿镇贺庄村、三街村,贺庄社区地以东、镇宁路以南、石柏大街以西、储备地以北。 | ****.** | 商务金融 | ≥1.0,≤3.8 | ≤** | ≥** | - | - | ** | **** | ** | **** |
鹿泉区〔****〕**号 | 位于开发区横山村,横山村地以东、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以南、储备地以西、御园路以北。 | ****0.** | 城镇住宅 | >1.0,≤2.0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 - | - | ** | ****0 | **0 | ****0 |
鹿泉区〔****〕**号 | 位于上庄镇王家庄村、大车行村、小车行村、小李庄村,储备地以东、储备地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1.** | 城镇住宅 | >1.0,≤1.5 | ≤** | ≥** | - | - | ** | ****4 | **0 | ****4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年3月** 日 9 时至 ****年3月 ** 日 ** 时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0.**9.**7.**/G2/ ),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参照“业务指南—下载中心— CA 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下载中心”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 3月 ** 日 ** 时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3月**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年3月**日**时现场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年3月**日**时**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其中 鹿泉区〔 **** 〕 **-**、**-**号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3.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4.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槐安东路 **3 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贾先生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
CA办理咨询电话:****-********、**0-**7-****转6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