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年**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mggc******-**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光市****年**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次)”投标人相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问题要求:“合同中须体现出岗位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现在很多项目合同中并未要求或明确项目副经理岗位,一般情况下都是项目经理岗位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请问项目合同中未体现出项目副经理岗位的业绩,如在验收报告中体现或者由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满足业绩标准要求?
答复:满足要求。
原招标文件相同位置内容更正为:“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类似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投标人除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0.**.**:****/)网页截图外,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备案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见证章,无上述印章的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②施工合同,如合同中体现不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业主单位出具证明材料;③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业绩有效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类型等内容的,须另附业主盖有公章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兹有明光市****年**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二次)项目于**** 年2月**日挂网。此前该项目由于业绩设置要求过高投标截止时只有一家参与,导致项目重新招标。此次重新挂网虽然业绩金额有所降低,但是数量要求没有变。由于本土此类项目较少,所以有两个业绩的几乎没有。根据滁公管委〔****〕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通知里第一条第一点内容“水利工程项目B类及以上可适当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1至2个。为了增强地方建筑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参与度,请考虑把业绩数量减少成1个。给本土小企业一个生存和成长的机会。
答复:本项业绩的设定符合滁公管委〔****〕1号文件要求,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此澄清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明光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明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明光市体育路**9号水务局4楼
联系人:徐甲昊
联系方式:****-******2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星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女山路**5号
联系人:宋恩超
联系方式:**********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