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型汽车科目三社会化考场租赁服务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中 1.6违约责任 1.6.1、1.6.2现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阜阳市清河西路**9号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层
联系方式: ****-******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骏、傅倩倩
电 话: ****-******9、**********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