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安保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杨新路5号**幢门面房 **0号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安保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JSJJ-******4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分散采购)
4 、预算金额:**0万元
5 、最高限价:**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 为采购方提供特勤安保人员,需保障配合交通执法日常管理,执法整治,停车管理等工作,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执行必要的巡逻检查和配合执法整治取缔任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指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 ,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 〕5号)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2)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 、磋商供应商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审批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④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年 ** 月**日 至****年**月 **日 ,每天上午9:**至 **:** ,下午**: ** 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杨新路 5 号**幢门面房**0号一楼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需把所需资料扫描成 PDF 格式,打包发送到QQ邮箱:********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被授权人社保机构出具的(****年 ** 月-****年**月)共两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工本费: **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年 ** 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杨新路 5 号**幢门面房**0号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 **** 年 ** 月**日**时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杨新路 5 号**幢门面房**0号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5-********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等事宜进行咨询。
5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西路 **号-1
联 系 人:杨波
联系方式:**********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杨新路 5号**幢门面房**0号
联系方式:**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