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桐乡市凤鸣同福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桐 发改审〔****〕**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由市财政和凤鸣街道办事处共同解决,出资比例为 市 财政约**%,项目业主为 桐乡市凤鸣同福学校,招标人为 桐乡市凤鸣同福学校,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勋 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桐乡市凤鸣同福学校改扩建工程(标段名 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约****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活动场地、围墙等附属配套设施同步实 施,建设地点: 桐乡市凤鸣街道同福路**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 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 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 ? (1)上述3.9-3.**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即可 。(2)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户名: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帐户 :******************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 ************)。交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 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对 应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本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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