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机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
 
 
( E******************1)
 
 
一、招标条件
本 于田机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已由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于田机场拟采购**吨级新能源飞机牵引车2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标段(包)名称: 于田机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飞机牵引车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 于田机场拟采购**吨级新能源飞机牵引车2辆,项目总投资**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3.拟供货物(登机廊桥、**0Hz静变电源、飞机地面空调机组)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3.拟供货物(登机廊桥、**0Hz静变电源、飞机地面空调机组)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年**月**日到 ****年**月**日
2.获取方式: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2.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9号益民大厦5楼)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年**月**日**:**
2.开标方式:线下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9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登记资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2)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网页截图;(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阅信息记录;(4)投标人单位详细开票信息;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证明。以上材料仅用于投标登记,材料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空港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迎宾路****号 | 地 址:乌鲁木齐机场国际货运部报关楼**8 |
联 系 人:吕旭滨 | 联 系 人:施海若 |
电 话:**********9 | 电 话:**********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0@qq.com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