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 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巫溪发改发〔****〕**号(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溪县通城镇、古路镇、花台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二标段: 排水工程:中兴村 排水沟 工程、通城村 排水沟 工程, 排水沟总长 约3公里。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5m*2.2m),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5m*2.2m),大棚工程:总建筑面积约****0平米,以及其中的场地平整、水肥一体化等配套工程。道路工程:巫溪县花台乡川主村,终点止于巫溪县通城镇凉风村,建设规模以图纸及清单为准。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巫溪县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 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本次招标大棚工程部分含租赁运营,运营期限不低于三年, 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巫溪县薯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石龙村2组**1号 | 地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5号 |
联系人: | 姚盛腾 | 联系人: | 廖淼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