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荣昌国家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 **9 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促进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新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北部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荣昌高新区荣隆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拟新建7条道路建设及周边****亩土地整治。其中,横一路长度约为****.**1米,路幅宽度为**米;纵一路长度约为**3.**9米,路幅宽度为**米;景观大道北段长度约为**4.**5米,路幅宽度**米;纵四路(弹性道路)长度约为**4.**9米,路幅宽度为**米;纵二路长度约为**9.**4米,路幅宽度为**米,横二路东段长度约为**6.**5米,路幅宽度为**米,横二路西段长度约为****.**2米(其中**6.**2m为弹性道路),路幅宽度为**米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 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通信工程、石油管道保护以及交通工程等,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不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的弹性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
2.5 工期要求: **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促进中心 | 代理机构: | 山东齐鲁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号 |
联系人: | 阎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5 | 联系电话: | **********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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