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障性租赁住房燃气管道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立管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高新区康居西城三组团、四组团、五组团3#、4#、5#楼及五组团2#楼7/8/9/**号房的共计****户燃气立管更新、改造立管对应户外**4根吹扫桩加装球阀 。
2.3 本次招标项目 货物采购 估算金额: **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立管的 供货( 设计、 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 ( 含 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 等 ) 、装卸、运输 ( 含 包装、 保险 ) 、调试 、 考核 、 验收 , 以及 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 和 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
2.5 交货地点: 重庆高新区 康居西城 。
2. 6 交货期 : ** 日历天 。
2. 7 标段划分: /
2. 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 允许 投标人 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 商 ( 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具备有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 子 (A1级或A2级或 B 级)》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 子 (A级或B 级 )》 。
(3)具备有效的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 投标 ,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3 )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 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供货 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 3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9楼**6室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孙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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