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任自然告字〔****〕** 号
经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任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络拍卖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m 2 )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 积 率 | 绿 地 率 | 建 筑 密 度 | |||||||
****-** | 任城镇光明路西侧、育才街北侧 | ****6.7 | 居住 用地 | ** | >1.0 ≤2.0 | ≥**%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申请竞买人可通过E招冀成拍卖平台(http://www.hbzpg.com/)获取本次拍卖出让文件,若竞买人在使用E招冀成拍卖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9-****/****,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年3月**日**时(以资金到账为准)。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填报相关信息。经网上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网上审核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号地块建筑高度不高于**米。在育才街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处预留规模不小于**m×**m街角开敞空间。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需配建一所4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2.7亩,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号地块建筑高度不高于**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幼儿园不再实物配建,需参与政府主导的统一配建,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五、工业用地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0万元/亩;亩均税收:大于**万元;亩均产值:大于**0万元;能耗标准:单位增加值能耗小于0.**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符合《邢台市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六、有意竞买者可与出让人联系踏勘,也可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年3月**日上午9时**分在E招冀成拍卖平台(http://www.hbzpg.com/)进行。
八、联系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全权委托河北萧韶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联系电话:****-******8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