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第二十四中学集体配餐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Z********6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二十四中学集体配餐服务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为丹东市第二十四中学学生提供午餐集中配餐服务,餐标:**元/人/餐。目前在校学生总数共**4人(具体用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提供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2)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餐饮行业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且未被食品药监管理部门做出相应行政处罚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第二十四中学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
联系方式:袁先生**********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马工****-******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