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青峰镇胡豆坪村、三教镇陡沟河村等**个村农村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 **** ﹞ **5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青峰镇胡豆坪村、佛岩寺村、凌阁堂村、牌坊坝村,三教镇陡沟河村、利民村、石龙村、永安村、永玻村;来苏镇来仪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屋面改造****平方米,墙面粉刷****7平方米,围墙提升**3米,院坝硬化****平方米,新建花坛****米,人行道改造****平方米,河道整治**5米,管理房整治维修2座,配套排水沟、围墙、路灯、垃圾站、绿化、挡墙等人居环境整治改造工程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永川区青峰镇胡豆坪村、三教镇陡沟河村等**个村农村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5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梁老师 | 联系人: | 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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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3-******6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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