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勘察 | ||
工程地点: | 位于李沧区星河湾南片区规划九路以南、规划三号线以东、现状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以西。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 ,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勘察 | 建筑物级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0元 | 工程造价: | ********0元 |
工程规模: | ****6.7平方米 | ||
项目批复文号: |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 | 青发改投资核(****)2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环湾水务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阚宝强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环湾水务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阚宝强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华文君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6.7 平方米。扩建工程规模为 5 万吨/日,并对现有处理能力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准IV类水质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调蓄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再生水泵房,配套电气仪表、除臭、采暖通风及总平面工程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监测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 |||||||||||
招标范围: | |||||||||||
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监测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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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投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及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合同额不少于**0万元的岩土工程勘察(含基坑监测)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4号开标室(**5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4号开标室(**5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 **:**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阚宝强,联系电话:****-********,邮箱:********0@qq.com,传真:/,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