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如皋市
1.项目名称:如皋市****年“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方案编制
2.项目编号:JSZC-******-NTWY-C****-****
3.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开展如皋市****年“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提交方案文本、图件等,做好部、省、南通等系统数据填报等。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9.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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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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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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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地
项目经办人姓名:刘亚琴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8
名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王璐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9
附件: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