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对
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对标电子病例五级评审新增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JSZC-******-JZCG-G****-****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5万元,其中分包
最高限价:**2万元,其中分包
采购需求: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临床决策支持系统
| 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6个月内完成
|
2
| 病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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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签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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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子病历质量监控和管理系统
| 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9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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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采购设置4个分包,供应商可以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质保期:自系统验收合格上线运行后不少于
资金来源:非财政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为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扫描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扫描件加盖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3.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名
地
联系人:钱海涛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王嘉卉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