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道X**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中山路)公路工程(新华大楼至武林路口段、武林路口至城北小学段)项目监理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1
各潜在投标人:
光泽县道X**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中山路)公路工程(新华大楼至武林路口段、武林路口至城北小学段)项目监理,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统一补充修改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年2月**日9时**分,
现修改为****年3月7日上午9时**分。
二、原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监理服务取费费率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适用于费率招标项目):□上限在/网站(网址/)以补遗书形式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上限为施工合同价(含暂列金额)的**%。
现修改为:按监理服务取费费率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适用于费率招标项目):□上限在/网站(网址/)以补遗书形式公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上限为施工合同价(含暂列金额)的1.****%。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书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