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福鼎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补充通知:
因开标时间变更为****年3月8日8点**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步变更为****年3月8日8点**分。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留意本工程的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招标人: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