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年度发展乡、同乐镇、欢胜乡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 第 7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LJSH******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根据《 庆安县****年度发展乡、同乐镇、欢胜乡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 》 庆 水发【**2 4 】 **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庆安县 水务局;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庆安县****年度发展乡、同乐镇、欢胜乡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 第 1 标段 。
2.2项目地点: 庆安县。
2.3项目规模: 综合治理侵蚀沟 **2条 。
2.4计划工期: ****年3月**日 - **** 年**月**日 ,共计 **5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 7 个标段 。其中:
七 标段: 植物措施栽植;招标控制价******8.**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出现兼中时,以标段序号靠前的为中标标段,其它标段自动顺延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第 七 标段:
1.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开户信息证明材料,具备本标段所需建设内容的实施能力,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2.拟派本项目的 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要求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 ** 年 ** 月1日至**2 4 年 1 月 ** 日),退休人员可提供相关退休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 .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行贿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 4 年0 2 月 ** 日 ** 时**分至**2 4 年0 3 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支付 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 4 年0 3 月 ** 日 **时**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庆安县 水务局
电 话: ****-******0
招标人: 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世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 **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