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JL****G**************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 已批准 建设 ,招标人为 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年、****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持续土壤改良)监理
2.2建设地点: 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
2.3建设 规模:
为了持续巩固改良成果,确保盐碱地改良后的耕地质量逐年提升,该项目持续土壤改良总面积**0.****公顷,对一期、二期项目持续改良2年,对**7泡三期项目持续改良3年,其中:
(1)****年度秸秆离田面积**0.****公顷、土地翻耕面积**0.****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2,**9.**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0.****公顷。
(2)****年度土地翻耕面积**0.****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2,**9.**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0.****公顷。
(3)****年度土地翻耕面积**1.****公顷、土地平整(水田区精平)**8,**8.** 立方米、土壤改良面积**1.****公顷。
2.4 监理预算 :**.** 万元
2.5监理服务期限 : **2 4 年 ** 月 ** 日 开工 , **2 6 年 ** 月 ** 日 竣工;工期 **3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 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8标段划分: 监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 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
3.3项目班子 其他 成员要求: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 : 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及企业聘书 ;监理员 1 人: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及企业聘书 。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企业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时 **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其他事项
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前往;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单位 :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钦波
联系方式 : ****- ******5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6
招标机构: 黑龙江奥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6
电子邮件: apxmglzx @**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