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金凤软件园(虎溪园)二期(一标段) 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以 渝高新改投[****]**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高新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万㎡,总建筑面积约**.2万㎡,主要为园区建设、配套设施、配套道路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幕墙、绿建节能、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环境配套、室内公区配套、配套道路、人行天桥及地通道、北侧绿地打造、相邻道路人行道环境工程以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 本项目施工阶段的计划工期为: **0 日历天, 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施工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津渝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武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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