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增加以下内容:承包人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终协议条款以发包人意见为准,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参考格式请查阅本补充通知附件。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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