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3 月 ** 日 ** 点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ZC-******-HSGC-G****-****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 0 0万元。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食材配送地址
| 各独立食堂预算
(万元) | 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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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定淮门大街1号
| 定淮门大街1号
|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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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白云亭**8号
| 白云亭**8号楼
| **4
| **4
|
包3
| 湖南路派出所
| 中央路**号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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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中心食堂
| 傅厚岗**号华新巷**号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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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四所村派出所
| 新民路**2号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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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江楼派出所
| 北祖师庵**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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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板桥派出所
| 热河南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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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桥警务站
| 江边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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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鼓楼派出所
| 云南路**号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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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路警务站
| 石头城**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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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警务站及专业化打击第三责任区队
| 港龙园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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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环大队
| 郑淮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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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三牌楼警务站
| 将军庙**号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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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门派出所
| 黑龙江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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挹江门派出所
| 中山北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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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打击第二责任区队
| 龙池庵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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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7
| 汉中门派出所
| 凤凰街**号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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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派出所
| 集贤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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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
| 银城花园**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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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大队
| 下圩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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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8
| 华侨路派出所
| 五台山1-6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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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路派出所
| 上海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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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警务站
| 广州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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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9
| 幕府山派出所
| 幕府东路**号**幢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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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桥派出所
| 燕归园**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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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打击第一责任区队
| 五塘新村**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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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小市派出所
| 和燕路**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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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门警务站及禁毒大队
| 窑上村**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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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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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共**个包,供应商应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并对优惠率统一报价。中标规则按照得分高低,取前十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第一名为包1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包2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包3中标候选人,第4名为包4中标候选人,第五名为包5中标候选人,第六名为包6中标候选人,第七名为包7中标候选人,第八名为包8中标候选人,第九名为包9中标候选人,第十名为包**中标候选人。
1.5 供货期: 一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6采购需求:每包标段招一家单位 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及下属单位 食堂年度鲜肉类、禽类、水产品、米油调料及副食品类、 蔬菜等 食材供货与配送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所供食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 4 年 2 月 ** 日至**2 4 年 2 月 ** 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至 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5楼5 ** 室 报名。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 4 年 3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 **6 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为U盘 PDF格式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6.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
6.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 **5- ********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7
地 址:南京市栖霞大道8号高力文化大厦5楼**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卞工
联系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