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 号金鹰汉中新城**楼E座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 3 月5日9时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HC****-****1JC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0 万元/年,服务期为3年;
1.5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为**0万元/年;
1.6 采购需求:司法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包含立案信息录入、跨域立案专员、网上立案专员、 导诉服务 、诉前分流人员、卷宗装订服务、卷宗扫描服务和中间库管理共不少于 **名驻场服务人员。服务期为3年,经当年度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1.8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年度审计报告,或 **** 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 依法 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2.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5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年2月**日 **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由潜在供应商代表按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填报完整准确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 发送至邮箱huicai.jiangsu@qq.com (注:“采购文件获取表”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3售价:**0元/套, 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费用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江苏汇采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账户号:**************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门支行
3.4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3月 5 日9时整(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3月5日 9 时**分(北京时间)
4.3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 ** 楼E座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年3月5日 9 时**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 ** 楼E座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汇采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磋商响应 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 3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 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为“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7.2本次磋商不 收取磋商保证金;
7.3供应商诚信档案: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下载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办理程序如下: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信用记录”栏目中点击“信用记录打印”。首次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设置账号和密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
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2号
联系人:黎庆东、周承
联系电话: **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汇采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 ** 楼E座
联系人:鲍慧,郑吉玉
联系电话: **5-********
江苏汇采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