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已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唐审投资水字〔****〕**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利物资抗旱服务站)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债券和省、县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和**%、**%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水利物资抗旱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境内。2.1.3建设规模:清淤疏浚长度 7.5km,两岸堤防加高长 **km,堤顶路硬化 7.5km。2.1.4服务期限:项目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且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保期阶段)的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对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信息进行管理与协调,配合本项目的审计、稽查和结(决)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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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使用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取得潜在投标人资格。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潜在投标人参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除取得企业CA外【(注: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其中任意一家CA 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0-**7-****;北京CA:**0-**4-****; 山西吉大CA:**0-**3-****;联通CA:****-********;CFCA:**0-**0-****;CQCCA:**0-**9-****。】,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加入市场主体库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注册登记”方式: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响应方→注册指南,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完成注册并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大街西段北侧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街道方兴路8号建东文创院西跨**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维忠 | 联系人: | 贾猜 |
电话: | ****-******4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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