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行政许可决定》(苏发改农经发〔****〕****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以上投资及海安市级配套, 招标人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市境内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号),本项目为江苏省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海安市境内河道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整治、铺设草皮,栽植杞柳等。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对概算投资:**0.9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准的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成活率达**%以上。
2.4项目计划工期:**日历天(不含养护期);计划于****年 3月 **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年5月**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无;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5)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6)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号”规定。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8)其他人员要求: /
(9)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②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③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理期的不得参加投标。
④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⑤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年2月7日至****年2月 **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5.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7.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8.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款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限价的**%(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家(不含**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家(不含**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家(不含**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家(不含**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去除小数取整)】。α取0.6,0.**,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3最高投标限价:******1.**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0分,商务部分**分,施工组织设计**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 商务部分: **分 技术部分: **分 | ||
2 | 商务部分 (**分)
| 投标报价 (**分) | 1、报价书内容审查 (1)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 (2)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分(**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分基础上扣0.6分; 每低1%,在**分基础上扣0.3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
类似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个绿化工程超**0万元的施工业绩得1分,最高分3分。(提供合同和验收材料佐证) | |||
3 | 施工组织 设计(**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1分); 2、绿化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总分2分。其中运输方式合理(1分),苗木栽植程序、方法及技术措施科学合理(1分)。 | |||
绿化养护措施(3分) | 涉及本工程原有表层土及杂物清理、表层土换土,方案合理可行,苗木定植后管理养护方案合理(3分) | |||
施工进度措施(4 分) |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施工进度计划及按月工期进度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排合理、可行的得1分; 3、主要工期进度控制点和工序编排合理(应有横道图)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2分) | 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2分) | 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缺陷,得1分。 |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3分)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没有缺陷得1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没有缺陷得0.5分。 3、扬尘控制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完善,按照《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清单(试行)》(苏水建工[****]3号)做好扬尘防控措施。措施详细、可行,得0.5分; 4、器具、洒水车辆(抑尘车等)配备合理,经费保障得1分。 |
8. 其他内容
8.1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得分。
8.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号文规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合同工程量已完成**%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0天(含)。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 包学锋
电 话:**********6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2号
联系人:丁朋惠
电 话:**********3
电子邮件:********7@qq.com
**. 备注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年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