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万元) |
DW****-** | 肇庆高新区凤岗片区大旺大道东面、亚铝大街南面地段 | 工业用地 | ****.** | ≥2.0 | ** | **3 | ** | 1 |
(一)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二)出让价款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天内付清,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宜在肇庆高新区范围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有限公司并在肇庆高新区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若未在肇庆高新区范围内注册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在肇庆高新区范围内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0万元/亩,年创税≥**万元/亩,竞买人在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年2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