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一体化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2.2.4(3)“设备技术要求”加分中有要求须提供检测报告的,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若含有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的,请自行进行加密处理(例如:马赛克遮挡),否则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直接以零分计。
注:①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溪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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