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YD****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1.6违约责任: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更正为:“1.6违约责任: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 ****年2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阳颍东化工园区管理中心
地址: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白屯路1号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万方广场B座**楼****室
联系方式: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訾工
电 话: **********2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