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灵渠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灵渠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行审字(****)**1号、兴发改行审字(****)**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 建设规模:1、开展灵渠及人工运河段保护与利用,并设立标识标牌;2、建设灵渠水系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共计****m?, 主要包含包含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0m?、灵渠南大门建筑面积**5m?、公厕建筑面积**0m?、大门入口处广场改造面积****m?等;3、对灵渠水系灌溉工程的展陈设施提质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共****㎡,其中讲古堂升级改造建筑面积****m?,四贤祠升级改造建筑面积为**0m?, 临源阁升级改造建筑面积为**5m?;4、对灵渠水系核心区内景步道提升****0m?, 进行环境整治范围****0m?;5、新建灵渠水系核心区停车场****m?;6、新建灵渠景区文化驿站,建筑面积****m?;7、在灵渠人工运河段沿岸拆除并新建4座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m?, 其中:灵渠文创中心建筑面积**0m?、文化艺术演艺 厅建筑面积****㎡、灵渠古运河非遗传承体验中心建筑面积****m?、灵渠古运河文化博览中心建筑面积****m?;8、新建导视导览系统等。 合同估算价:**7.**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通过各阶段的设计评审,并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标段(包)名称:广西桂林灵渠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1)、(2)设计资质要求:(1)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 “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5 投标人及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个人CA,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代替签到、签章。办理方式详见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7.评标方式 | |||||||||||||||||||||||||||||||||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 |||||||||||||||||||||||||||||||||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 |||||||||||||||||||||||||||||||||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 | |||||||||||||||||||||||||||||||||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 |||||||||||||||||||||||||||||||||
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
**.交易服务单位 |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 |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4。 | |||||||||||||||||||||||||||||||||
**.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联系方式 | |||||||||||||||||||||||||||||||||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