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激光跟踪仪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CCZQ**9)招标人为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激光跟踪仪是用于检测复合材料零组件型面质量检测的关键设备,承担着复合材料结构件及工装型面形位公差的检测任务。
数量为:1台/套。
招标范围:激光跟踪仪。
交货地点:镇江,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4个月设备到货。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台规格标准不低于所投产品的激光跟踪仪业绩。
对上述业绩,招标人需提供对应的由投标人自身或所投设备制造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供该业绩①【技术证明材料】、②【验收证明材料】或【收款凭证原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订单须能体现签订时间,销售产品内容、规格及数量,签章双方等关键信息,否则将被作为无效证明材料。合同或订单卖方是制造商或其自身的均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 法登记证明材料;
3.5.2 投标人应为激光跟踪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本项目所投设备中【激光跟踪仪】不是由投标人自身制造的,则须提供【激光跟踪仪】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包括:①制造商直接开具的或②经制造商授权并允许其再授权的单位开具的(提供相关证明)];
3.5.3 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②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和编号的说明文件或③银行出具的能够证明其银行基本账号的有效说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时间:****-2-4 9:** – ****-2-9 **:**。
4.2 获取方法:
4.2.1 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相关费用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2 潜在投标人注册登录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www.e-casic.com)查找您所参与的项目并上传“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支付凭证”。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前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和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同时完成注册和报名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3 同时,投标人须根据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相关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
4.2.4 未在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办理CA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5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www.e-casi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1 递交截止时间: ****-3-1 **:**。
5.2 递交方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和纸质文件递交。
5.3 递交地址: 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电子版) 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一川厅会议室(纸质版)。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3-1 **:**。
6.2 开标地点: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线上)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一川厅会议室(线下)。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并同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逾期上传/送达的、未成功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www.e-casic.com)上发布;
7.3 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均在航天科工集中采购平台同步进行;
7.4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培山路**号
联 系 人:严老师
电 话:**1-********
电子邮件:liyucheng**@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号前滩中心**层
联 系 人:李昱铖
电 话:**********1
电子邮件:liyuche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