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自然 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出让以下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梧土告字〔****〕1号
| 梧拍〔****〕**号
| 南岸高旺片区D—**—**号地块
| ****5.**平方米(折合**.****亩)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 **年
| ≤1
| ≥**%
| ≤**%
| ****0
| ****
| **万元及其整数倍
|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宗地出让文件。
二、相关时间。
公告时间:**2 4 年 2 月 2 日至**2 4 年 2 月 ** 日;
拍卖时间:**2 4 年 2 月 ** 日 **时 ** 分;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2 4 年 2 月 ** 日;
注:本期地块 拍卖相关 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 出让方式: 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梧州)网上 拍卖( 挂牌 ) 方式公开出让 ,网址:http://**2.**3.**0.**2:****/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
四、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除近3年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用地者(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得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六、 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
七、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具体要求 、 网上竞买办法详见出让文件 ,竞买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咨询 电话:(****)******5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2 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