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江嘉陵湾区井双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已由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沙发改〔****〕**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法人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沙坪坝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为切实改善和提升井双片区区域环境质量,现实施长江嘉陵湾区井双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雨污水分流管网(新建、改造及修复等)、生态湿地修复、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等工程。一期工作内容为:井口街道九重锦商业街污水管网迁改工程、井口工业园区配套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中梁污水处理站提标工程及詹家溪远达路段河道水源恢复工程等,后续按区政府或区职能部门要求对本项目设计勘察内容进行增减;二期工程项目待区政府或区职能部门明确工作内容后按相关要求实施设计勘察。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 约 ****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金额: 约**0万
2.4 招标范围: 长江嘉陵湾区井双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即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1 ** 日 历天,缺陷责任期: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沙坪坝滨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沙坪坝区临泉路3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号9楼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3- ******** | 联系电话: | **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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