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华侨职校北侧市政道路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安溪县华侨职校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招标编号:安建招字[****]**8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3 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充修改通知附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若与本补充修改通知文件有矛盾之处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文件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修改通知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司****年1月**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