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嘉善县**0急救中心(项目名称)已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善发改设计〔****〕**0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出资比例为 **0%,项目业主为 嘉善县急救站、浙江宝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 为 嘉善县急救站,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 嘉善县**0急救中心一楼东区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万元,工程概算 ****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新建急救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 积约****8.**平方米,地下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 嘉善县体育南路 **8 号。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楼东区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平方米,智能化系统**个。 包括急救设备展区、多媒体教学区、创伤急教展区、自然灾害场景教学区、家居安全场景教学区 以及国际急教展区等展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须确保获得钱江杯优质工程。本次招标 建安工程造价 **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 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及金额的证明,如上述材料不 能反映金额或竣(交)工验收日期的,须提交业主证明材料。(①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符合 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得 算做总承包单位的业绩,但可作为承接分包工程单位的业绩;②由联合体承包的装修工程业绩,投标 人在该业绩中作为联合体成员或牵头人的均予以认可;③该业绩为专业分包工程的予以认可) 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 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装修施工的单位, 联合体项目经理须为装修施工单位的法定员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 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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