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城阳光九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K******9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九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东莞市南城阳光九小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附件《资格声明函》)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附件《资格声明函》)
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附件《资格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附件《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2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五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2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