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物业管理统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号/真如中心大厦**楼****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WZFCGTC******1(ZJZ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物业管理统采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机关以及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丹东税务所、丹西税务所、石浦税务所、西周税务所、定塘税务所办公区等场所的安保、保洁和食堂、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消防电梯水电日常巡检等服务。
服务服务期限:三年(****年3月1日-****年2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实现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不含)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单独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采取分包合同方式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包各方必须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2)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号/真如中心大厦**楼****B)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1)投标报名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2)如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本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或发送邮件(tender**@**6.com)至我司。(3)联系电话:****-********/****-********;传真:****-********。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号/真如中心**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5号/真如中心大厦**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敏敏、林叶、王明、叶子恒、郑建浩、李晶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贺老师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