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7 号批复,以永发改招标核【****】3号核准。招标人为永清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码:G****************
2.2、工程名称: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
2.3、工程地点:永清县韩村镇
2.4、主要建设内容:
(1)室外地表清理:地表垃圾清理**0m3、枯树树墩清理**株;(2)室内地面拆除恢复:室内地面拆除及**0***0地砖恢复****㎡、室内垃圾清理**0m3;(3)内墙粉刷喷漆****㎡;(4)外墙粉刷****㎡;(5)室外铺装****.4㎡;(6)花墙拆除修复、大门垛拆除修复、台阶修复并铺贴面砖;(7)室外排水工程:铺设D**0波纹管**米、D**0波纹管**3米、雨水井及井盖安装5套、雨水篦子**套、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6㎡;(8)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罩面**6㎡、水泥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6㎡;(9)房屋散水工程:现状房屋四周增加散水**1㎡;(**)上下水改造:室外下水改造**套、自来水上水改造**套、室内自来水池**套;(**)卫生间改造;(**)新建室外厕所:新建室外厕所1座等。
2.5、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限价:******4.**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零玖佰叁拾肆元柒角伍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工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个月,自****年3月-****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投标截止之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年1月**日至****年2月2日,每天9:**-**:**,节假日除外,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2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 投标管家 ”上传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www.hebztb.com/)。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其他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永清县金雀街**号
联系人:赵国庆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百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益昌路**6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7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7 号批复,以永发改招标核【****】3号核准。招标人为永清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码:G****************
2.2、工程名称: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
2.3、工程地点:永清县韩村镇
2.4、主要建设内容:
(1)室外地表清理:地表垃圾清理**0m3、枯树树墩清理**株;(2)室内地面拆除恢复:室内地面拆除及**0***0地砖恢复****㎡、室内垃圾清理**0m3;(3)内墙粉刷喷漆****㎡;(4)外墙粉刷****㎡;(5)室外铺装****.4㎡;(6)花墙拆除修复、大门垛拆除修复、台阶修复并铺贴面砖;(7)室外排水工程:铺设D**0波纹管**米、D**0波纹管**3米、雨水井及井盖安装5套、雨水篦子**套、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6㎡;(8)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罩面**6㎡、水泥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6㎡;(9)房屋散水工程:现状房屋四周增加散水**1㎡;(**)上下水改造:室外下水改造**套、自来水上水改造**套、室内自来水池**套;(**)卫生间改造;(**)新建室外厕所:新建室外厕所1座等。
2.5、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限价:******4.**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零玖佰叁拾肆元柒角伍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工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个月,自****年3月-****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投标截止之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年1月**日至****年2月2日,每天9:**-**:**,节假日除外,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2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 投标管家 ”上传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www.hebztb.com/)。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再组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其他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永清县金雀街**号
联系人:赵国庆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百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城内益昌路**6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