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框架升级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项目编号:SDGP********************6
3.项目名称:山东省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框架升级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小组成员:孟祥青、陈为树、李学营、卢兆曾、刘正涛,本次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框架升级,为响应国家政策需求,助推临沂市“智慧城市”建设,解决IE浏览器停用后带来的风险等问题,保证平台能稳定运行,需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展框架升级建设。鉴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现山东省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信息化建设服务主体,多年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应用和服务体系,具有丰富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避免重复投资,减少大量的研发成本和政府财政支出。因此,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山东省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框架升级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号第二十九条:(二)原有服务项目完成后,需要继续购买,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相关规定。经论证专家小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 日始至****年2月2日止,共计6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招标部,联系电话:****-******0 **********0,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鲁商中心A7座2单元3楼 邮箱:sddyxmgl@**6.com)或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三、公示期限:****-1-** 至****-2-2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联系电话:****-******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西安路7号玺悦大厦C座
联系电话:****-******5
3.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鲁商中心A7座2单元3楼
联系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