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 唐山市人民政府 以 唐政办字【****】**9号 印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委托方,委托河北一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唐山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
二、项目委托方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需求
3.1 项目模式:按照市场化(“政府发榜,企业揭榜”)方式选取项目承接单位,项目承接单位应当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投 资多元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依法依规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及 服务 。
3.2 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建成后将具备为唐山市域范围内的新能源充电汽车提供充电服务 的 能力。
提供的维修维护服务: 服务 期内 为保证良好的充电服务 须 提供相应充电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维护 服务 应符合 国家 标准,保持项目所建设施设 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根据最新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及时对所 服务 的项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收费合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完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服务标准:遵循国家及河北省、唐山市的充电设施 服务 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及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对充电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升级和改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充电设备、计量器具、安全标识 、费用收缴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3.3 项目拟建规模
本项目在全市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个,专用充电桩****个。
本 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 分 :
A:公共 充电 站, 在服务半径上,到****年底,唐山市中心城区建立1公里找到桩、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建立3公里找到桩、各乡镇建立5公里找到桩的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实现“好找好用”。在充电结构上,到****年底,全市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快慢充比例不低于2:1,其他地区公共充电桩快慢充比例不低于1:2,村庄充电桩宜以慢充桩为主。
B : 专用充电设施 ,主要满足 城市物流配送车、公交车、 电动重卡 、出租车、公务车、环卫处、快递车等专用车辆 快速充电需求 。
各类型场站的充电桩数量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C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发建设“唐山市充电设施监测管理平台”,将全市范围内充电设施全部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充电设施运行和充电过程监测、控制以及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并开发“唐山充电APP”,由一个APP整合推广全市各充电资源,互联互通,统一管理,高效运营,逐步实现全市充电“一张网”。
3.4 建设及 服务 期限: 建设期 为 ****年年底前完成 ;服务期为**年 。
3.5 收入来源 : 向新能源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2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投标人具备为 本 项目提供 的自有资金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合计金额 不得低于5亿元 。
4.4 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4.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按照(冀政务办【****】**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 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6.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 4 年 1 月 ** 日9:**至**2 4 年 2 月 2 日**:**止。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2 月 ** 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唐山市北新东道**号
联 系 人: 蔺先生
电 话:****-******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8号尚峰汇C座4单元****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2
日期:**2 4 年 1 月 ** 日
特别提醒:
一、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0-**7-****;北京CA:**0-**4-****; 山西吉大CA:**0-**3-****;联通CA:****-********;CFCA:**0-**0-****;CQCCA:**********4。”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按照(冀政务办【****】**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一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立,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