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研学服务中心装修项目
更正公告(2)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研学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8)更正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中的“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交招标合同价的**%
|
更正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交中标合同价的**%
|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