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填埋区) 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根据现场地形和余土场布设情况,采用护脚墙进行支护,重力式挡墙 (护脚墙)平均高度4-**米,长度**5米,挡墙采用C**混凝土现浇, C**混凝土急流槽**2米,M7.5浆砌片石排水沟 ****米,泥结石临时便道**5米;并设置了 **.** ㎡活动房的值班室、地磅、洗车槽和围挡等其他附属设施 。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 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7号1栋3层3-1号 |
联系人: | 任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7 | 联系电话: | **********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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