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三期)――环工矿区土壤修复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mggc******-**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明光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三期)――环工矿区土壤修复项目”招标并作如下澄清:
1、投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万以上业绩,若我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
2、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是“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关于招标文件资信评审中良好行为记录:****年1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及以上的;请问我单位获得的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工程荣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本条要求?
回复:符合;
4、(1)有关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标准表中组织机构设置处,关于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等人员设置,请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是否均认可? (2)关于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等人员设置,请问是否允许兼任?
回复:(1)认可;(2)不允许。
明光市国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