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三次已由 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投资[****]**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联合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天柱县高酿镇。 |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主要建设武警中队辅助营房及绿化、供电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2.4 计划工期:**5 天。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看守所(含武警中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三次。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 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 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6) 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7.**7.**2.**:****/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7.**7.**2.**:****/TPBidder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ggzyzy.qdn.gov.cn)上发布。 |
7.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拟派的设计负 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天柱县紫云台沿街门面1-2.1号 | 联系人:宋承臻 | | 联系人:雷琳 | 电话:**********0 | | 电话:**********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7@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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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