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JA**** | 标段号: | C** | ||||||
招标人: | 上海兴慧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静安区共和路**9号**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静安区中兴社区C******单元**3-**地块(除桩基工程) | ||||||||
建设地点: |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四至范围:东至会文路,西至市北中学,南至永兴路,北至规划**3-**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9.**,其中:地上面积(平方米):****9.**,地下面积(平方米):****。 1)**3-**地块(住宅+商业):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含住宅****.**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停车及辅助用房)。最高**层,地下2层,基坑深度**.3米。2)**3-**地块(教育):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泳池及辅助用房共****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无桩基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4.6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0.****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元人民币(****0.****万元) | ||||||||
施工工期: | **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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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1、提供不少于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业绩; 2、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3、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5年,指****年1月至****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招标人业绩认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的业绩须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和“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中填写,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近3年财务要求详见第六章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5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时**分到****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7家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大于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