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
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
第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XZ****
项目名称:顺德区伦桂路工程(林上路-横一路段、横五路-文登路段)一标段-电力迁改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1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2月4日上午9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注释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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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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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的**.2.1(1)第**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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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预付款应根据项目专用条款第4.1.**之(4)约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预付款应根据项目专用条款第4.1.**之(4)约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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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序号7开工预付款金额第**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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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预付款应根据项目专用条款第4.1.**之(4)约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生产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分批拨付。
预付款应根据项目专用条款第4.1.**之(4)约定实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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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投标函附录”最新格式详见附件1。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附件另册),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二)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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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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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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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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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工、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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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杨工、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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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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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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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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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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