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Z********3
项目名称:综合治疗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综合治疗台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及销售授权书;3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方式:现场领取(现金)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要求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中医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与春二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马工****-******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