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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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公安局警务综合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由龙港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龙港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港市白沙海平社区,项目地块位于东塘路西侧,南至龙港市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用地,西至时代大道,北至锦绣河河道。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占地 ****9.** 平方米(折合约 **.** 亩),总建筑面积 ****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0 平方米,包括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 平方米、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 ****8平方米、特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2平方米、地下人防****平方米、非地下人防 ****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 ****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勘察设计总承包,包括完成本工程的地质勘察(包括初勘、详勘以及施工期间的补勘等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施工期间的服务等内容。本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的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内党建文化设计、厨房布局设计、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结构(含钢构)设计、人防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含气体消防)、电气设计(含配电房专项设计)、暖通设计、防雷设计、燃气设计、智能化设计、基坑围护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等)、海绵设计、外立面设计(含幕墙设计)、亮化设计、光伏工程设计、交通专项评估、日照分析、节能评估、生态环保设计、房屋面积预测等一切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定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限勘察与设计联合,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4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2补偿费总额: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外,各给予3万元补偿(含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前,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下载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5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index.html)。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2
龙港市公安局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