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湖区凤桥镇栖柽村、联丰村、庄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南湖区凤桥镇栖柽村、联丰村、庄史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嘉农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 ,项目法人为嘉兴市凤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嘉兴市凤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位于南湖区凤桥镇,涉及栖柽村、联丰村、庄史村 3 个行政村,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 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 **** 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 **** 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0 亩。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安工程约****.**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如下)。
(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改)灌溉泵站 ** 座;埋设低压灌溉管道 2.**4km,衬砌渠道(含过路涵、下田便道、窨井等渠系建筑物的长度)**.**5km,配套渠系建筑物 **7 处。
(2)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机耕路**.**1km。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渠系工程(建设灌溉渠道、排水渠道、渠系建筑物、土方平整、道路交叉口等)、建设机耕路、新建泵站**座(其中拆除原有泵站**座)、改建泵站3座等。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见附表。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6日**时**分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2月6日**时**分整。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0号,蒋水港桥西侧)。
5.2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0号,蒋水港桥西侧)】完成身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签到完毕后及时离场。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入评基准价”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后的“评分基准价”计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嘉兴市凤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康路**5号地址:嘉兴市洪兴路****号宝地大厦**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陶朱妹/徐晓青
电话:****-******** 电话:**********7/**********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8. 行政监督部门: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合格”状态的资质等级等于或高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社保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0号,蒋水港桥西侧)】完成身份核验,并在签到表上签到。为稳妥、有序进行身份核验,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签到完毕后及时离场。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验证签到,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上的姓名不一致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入评基准价”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后的“评分基准价”计算。 |
2 | 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6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7 | 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合格”状态的资质等级等于或高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