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阅海湾高级中学工程项目1、2、3、4标段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阅海湾高级中学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银川市阅海湾高级中学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结合《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 年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 ** 号)精神执行,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金凤区亲水大街以东、阅海路以南、阅北五路以西、阅北一路以北。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文艺楼、综合楼餐厅、宿舍、风雨操场、看台、门房、人防车库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教室设置和使用功能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1)执行。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列所有监理内容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2日历天,实际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缺陷责任期满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四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 日**:** 时起至****年1月** 日**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 座 ** 层 | |
联系人: | 韩岗峰 | 联系人: | 陈剑、夏红娟、刘彬彬 |
电话: | ****-******0 | 电话: | ****-******6 |
传真: | 传真: | / | |
邮箱: | 邮箱: | / |
日期:****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