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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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宁县域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生态修复总面积******.9m?。
一标段:(1)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为 9.**9km,生态修复面积 ****1.**m2 ;(2)板桥沟(溢流堰-永二干沟)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为 0.**8km,生态修复面积 ****.**m2 ;(3)中干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为 5.**4km,生态修复面积 ****.**m2 。
二标段:(1)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为 6.**3km,生态修复面积 ****8.**m2 ;(2)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为 **.**3km,生态修复面积 ****7.**m2。
2.4计划工期:**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计两个标段
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8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水务局
地 址:银川市永宁县
联 系 人:杨峰
电 话:**********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现代城
联系人:海正国
联系方式:**********2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